对估价行业的思考
来源:
|
作者:sdzhfdc
|
发布时间: 2020-03-05
|
664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文认为:(1)估价与评估的含义有所不同,估价一词更加精准,评估一词较为宽泛;(2)广义上的估价有专业估价和非专业估价之分,估价行业所从事的估价是一种专业估价;(3)不是所有的资产都需要专业估价,只有同时具有“独一无二”和“价值量大”两个特性的资产才真正需要专业估价;(4)估价应当划分为不同的专业,如果没有专业区分,估价将会失去社会信任;(5)由于房地产量大面广等原因,房地产估价在古今中外都占估价行业的主体;(6)估价本质上是评估价值而不是评估价格;(7)估价应是模拟市场定价而不是替代市场定价;(8)估价是提供价值意见而不是作价格保证;(9)估价都会有误差但误差应在合理范围内。
二、估价行业所从事的估价是专业估价 对估价作广义和通俗的理解,即估计经济物品的价格或价值,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不论他(她)估计得对与错,也不论其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但是,估价行业所从事的估价,是一种提供专业意见、具有公信力、实行有偿服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专业估价。由于这种估价活动的技术性很强,估价结果的客观合理与否关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甚至会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财产安全,例如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服务的估价关系金融安全,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服务的估价关系社会稳定,所以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从事的,只能由取得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员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来从事。 专业估价与非专业估价主要有以下5点不同:(1)由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完成——专业估价是由具有相关估价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相应估价资格的估价师和具备足够数量的估价师等条件、取得相应估价资质的估价机构完成的。(2)是一种专业意见——专业估价不是凭直觉、感性认识得出的,而是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经过严谨的分析、测算和判断得出的专业意见。(3)具有公信力——专业估价提供的意见较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具有证明效力,能使公众相信、认可或接受。(4)实行有偿服务——专业估价要向委托人收取一定的费用,是一种有偿服务行为。(5)承担法律责任——专业估价要对估价的过程和结果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估价师和估价机构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自己从事的是专业估价,并让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确实感受到你很专业。 三、不是所有的资产都需要专业估价 一种职业乃至一个行业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建立在社会对它有内在需要的基础上,仅靠行政命令等外在的强制要求是难以维持长久的。因此,如果社会大众无法认识或了解一种职业、一个行业存在的理由,以及这种职业、这个行业对社会福利和社会进步带来的贡献,那么这种职业、这个行业就难以在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存在下去,更不用说要持续发展了。 虽然任何资产在交易中都需要衡量和确定价格,估价行业希望所有的资产都要估价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资产都需要专业估价。对于价值量较小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资产,通常不需要专业估价。例如,2004年11月2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4条规定:“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可见,一种资产只有同时具有“独一无二”和“价值量大”两个特性,才真正需要专业估价。这是因为:(1)一种资产如果不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相同的很多,价格普遍存在、人人皆知,或者常人依照通常方法(例如通过简单的比较)便可以得知,就不需要专业估价。(2)一种资产虽然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但如果价值量不够大,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估价的花费与资产本身的价值相比较高,甚至超过资产本身的价值,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估价显得不经济,则也不需要专业估价。因此,真正需要专业估价的主要是房地产、古董和艺术品、矿产、企业整体资产以及某些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