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参与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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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dzhf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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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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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文件精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简称地价动态监测)的组织实施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文件 中估协发〔2008〕23号 关于积极参与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土地估价师、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文件精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简称地价动态监测)的组织实施,并制定了复查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对此将定期组织复查考核,按年度评比各城市工作情况。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也已将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的行业公益活动,鼓励广大土地估价师和会员单位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做好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经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土地估价师和土地评估机构应主动参与地价动态监测。执业的资深会员应发挥行业带头人的作用,A级资信土地评估机构要起到行业骨干作用。土地估价师和土地评估机构参与地价动态监测,记入行业诚信记录,中估协在今后各类评选活动中依据组织单位每年对参与者的考评结果予以挂钩。 二、土地估价师承担地价动态监测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纪录继续教育学时,每年每名土地估价师最多计18学时。 1、土地估价师承担地价动态监测评估工作,每按时上报一次标准宗地的合格数据计为1宗·次。土地估价师每承担一个宗.次的标准宗地评估工作,计算1个继续教育学时。资深会员可以安排本机构其他土地估价师协助,将学时计入协助完成工作的其他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数中。但该资深会员必须对上报标准宗地的地价动态监测数据负全责。 2、动态监测技术承担单位负责统计分析工作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按城市计。直辖市100学时,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60学时,其它城市40学时,年初落实到人,年底按综合考评结果(优、合格、不合格)分别乘以(1、0.8、0)系数折算。 3、标准宗地价格动态监测是土地估价师应掌握的专项评估技术之一。执业的资深会员必须具备该项技能,申请资深会员资格,对地价动态监测的认知和实践也将作为考评内容之一。未被选入参与地价动态监测具体工作的土地估价师,应以论文、教学、研讨等其他形式积极参与。 三、非执业土地估价师在申请初始执业登记前连续两年参与地价动态监测(含辅助)工作,并由此累计超过30个继续教育学时的,进入土地评估机构执业时,可直接予以执业登记。 四、专业实践期内协助执业资深会员参与动态监测工作的土地估价师,连续两年每年因此项工作纪录12个以上继续教育学时,专业实践期满时,可由该资深会员推荐直接参加综合考评。